有拈头市井火锅加盟原则 1、双赢互惠原则:有拈头特许加盟体系特许人与加盟商之间,在经营过程中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和从事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应以彼此受益和互助互惠为原则。 2、特许人授权原则:在有拈头特许加盟体系中的任何加盟商投资经营的任何一个有拈头加盟店都应当通过特许人的授权而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特许人授权而擅自使用有拈头之任何产权的行为属侵权行为。 3、统一运营原则:所有有拈头的加盟店都应该按照有拈头特许加盟体系的统一营运管理体系的规定展开运营活动。统一营运包括统一商标字号、统一经营理念、统一培训上岗、统一配送经营物资(包括底料、成品、半成品)、统一菜品及味道、统一服务及形象等。 4、所有权的独立原则:加盟商对其投资开设的加盟店的全部有形资产享有独立的所有权。由所有权所派生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物上追及权都属于加盟商自己所有。 5、优惠待遇原则:在有拈头特许加盟体系中,加盟商在某种条件下可以享受特许人授予的优越、友好、实惠的待遇。而且这种待遇不比特许人给予其它任何第三方的待遇低,当第三方的待遇超过自己时,优越加盟商有权要求授权方也给予同样的待遇。 6、产权义务保护原则:在有拈头特许加盟体系中,所有的加盟商都应该无条件的保护有拈头的包括知识产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在内的有拈头产权体系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7、友好协商原则:有拈头特许体系的特许人、加盟商相互之间在有拈头的火锅项目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意外事件都应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特许加盟Franchise |